东北师范大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时间:2014-09-19 点击: 次

为创建平安校园,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与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即突然发生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学校师生健康严重损伤的事件。包括发生在学校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学校师生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点关注:集体食物中毒,传染病和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疫情,毒物(药)品泄漏,学生集体罢餐等国家教育部规定的四级以上的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未达到四级标准的一般公共卫生事件,均按照四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应急反应。

二、工作目标
1.普及公共卫生安全常识,提高师生自我防护意识,防患于未然。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立足将各类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
广泛宣传公共卫生安全知识,不断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影响卫生安全的苗头和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人为和自然传播途径。
2.依法管理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管理卫生安全工作。对各类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学校公共卫生应急组织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校内各级各类人员要一切行动听指挥,切实保证应急机制的健康运行。
3.及时报告
任何单位、个人一经发现影响公共卫生安全的事件,有义务用最快捷的方式,向学校有关领导、部门报告,确保学校领导第一时间亲临现场遂行组织指挥职能;由学校相关领导视情向上级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4.快速反应
建立预警和医疗等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各个环节不得出现梗阻,因工作延误造成重大损失的要受到严厉追究。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东北师范大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负责向相应主管部门和单位报告情况,协调、协助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二)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
爱卫会办公室担负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负责及时收集、分析相应的数据和工作情况;提出应急处置意见和具体措施;及时推广学校所属单位的预防工作经验;督导、检查各部门、各学院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情况;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对相关责任人提出责任追究意见。
(三)成立应急行动组
1.协调联络组
组长由后勤管理处副处长、净月联办行政办公室主任担任,具体工作由后勤管理处和净月联合办公室负责。其主要职责是:迅速进入现场,组织、协调各行动组工作;保证应急领导小组与各行动组之间的信息畅通;向有关领导、部门报告、通报事件态势;做好宣传和引导工作。
2.安全保卫组
组长由保卫处副处长担任,具体工作由保卫处负责。其主要职责是:维护现场秩序,保护现场,控制事态发展;加强校园巡逻警戒;在必要的情况下对有关责任人采取相应措施。
3.后勤保障组
组长由后勤管理处副处长、净月联办后勤办公室主任担任,具体工作由后勤管理处和净月联合办公室负责。其主要职责是:负责事件处置过程中的车辆协调、物资供应;负责有关部位的水、电、气管理工作。
4.医疗救护组
组长由医院院长担任,具体工作由医院负责。其主要职责是:及时开展现场救护,协调、配合伤员转送和医疗救治。
5.善后处理组
组长由爱卫会办公室主任担任,具体工作由校爱卫会办公室负责。其主要职责是: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件调查,尽快查清引发事件的原因;协调妥善解决事件引发的相关问题;进行事件总结;落实防范措施,对相关责任人提出责任追究意见。

五、预防措施
1.加强公共卫生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纳入学校考评体系,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2.增加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公共卫生基础设施。
3.强化公共卫生规范化管理,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搞好食堂、教室、宿舍和环境卫生,加强疾病预防。
4.加强健康教育和公共卫生常识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预防突发事件的能力。
5.加强师生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不断强化大局意识,增强维护安全稳定的责任感。

六、应急反应
(一)传染病、疫情
在学校内部、周边发现传染病、疫情或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应做出应急反应。
1.迅速报告学校相关领导、卫生部门及相关部门。
2.应急领导小组视情决定是否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日报   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布置24小时值班。
3.学校内无疫情时,发出控制集体活动指令,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
4.学校内发生疫情,及时组织病员救治,对疑似病人实行隔离或跟踪监控,对全校师生逐人进行每日监控。
5.采取相应的消毒措施。
6.视情加强校门监管或实施封闭。
7.做好校内安全稳定工作和善后处理工作。
(二)食物中毒
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应做出应急反应。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并在第一时间向学校有关领导、卫生相关部门报告。
2.立即将发病人送往医院,采取救治措施。
3.立即对食用范围进行摸底,采取相应措施。
4.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来源、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采取相应措施。
5.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分析食物中毒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做出相应的处罚。
(三)集体罢餐
  一旦发生师生集体罢餐,应当引起高度重视。
1.立即向学校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报告。
2.依据领导分工,迅速展开调查,制止围观,控制事态。
3.积极热情劝阻,最大限度地满足师生合理要求。
4.对主要责任人立即做出处理决定。
5.在最短的时间内提出整改措施。
本预案由学校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制定、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改。自预案发布之日起实施。





东北师范大学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05年12月26日